1、申报条件
无
2、所需申办材料
1、申请书(由医疗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3、外国医师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5、外国医师健康证明(国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6、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7、申请项目的安全性和技术性材料;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2张。
3、办理流程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http://www.pdsspzx.gov.cn/
5、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 2:30~5:30
节假日休息
6、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7、法定依据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8、在线咨询链接
9、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