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核准
办理部门:市环保局
事项体裁:行政许可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工作日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工作日
服务对象:全社会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5-2692122 监督电话:0375-2692260
服务提供者所属区域:平顶山
受理地点:市环保局
网上预约
网上办理
百度地图API自定义地图
办事项目详细内容
1、申报条件
必须符合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和国土利用总体规划; 必须符合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3、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符合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①水:COD、氨氮;②大气:CO2、粉尘、烟尘;③固体废物); 5、符合国家、地方环境标准(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6、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增产不增污、以新带老、清洁生产、区域替代)。
2、所需申办材料
企业通过河南省环保厅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总量,县(市、区)环保局网上初审并提交市环保局。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版)。 总量需求说明(企业概况、生产工艺、治污工艺、总量计算等内容)。 县(市、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初步审查意见。
3、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确认、受理、审查核算、核准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5、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法定依据
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144号)
8、在线咨询链接
9、相关表格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河南省bet365亚洲版版权所有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63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请使用IE11或更高浏览器浏览 访问量:383254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