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鹰城快讯 > 部门动态
环境保护税开始征收
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平顶山日报 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 视力保护: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董芳)117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11日起实施,过去征收的排污费将改为环境保护税,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法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目前,省地税局与省环保厅已完成排污费征收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确认我市环保税纳税人433户,涉及2016年排污费3663万元。

目前,我市环保税开征工作已基本准备到位。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从本月开始,市地税局将走进企业,对纳税人进行针对性政策辅导,同时与市环保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人信息资料。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是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河南省bet365亚洲版版权所有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63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请使用IE11或更高浏览器浏览 访问量:523988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