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三)当事人一方是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华侨;
(四)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六)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2、所需申办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港、澳居民出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流程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http://www.pdsmz.gov.cn/
5、办公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6、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773号)
7、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8、在线咨询链接
http://www.pdsspzx.gov.cn/
9、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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