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平财预〔2017〕834号 索引号:745774297/2017-00008 发布部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20
发布部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20 视力保护色:
鲁山县、叶县财政局、党委组织部、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带动作用,支持省派第一书记开展实施驻村帮扶项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197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派第一书记驻村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下达你县,其中鲁山县驻村数3个,下达资金150万元;叶县驻村数2个,下达资金10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你县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6]48号)已经明确的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等有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实施扶贫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该项资金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范围,你县要将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列入县级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到村到户资金要将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该项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支出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对应的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由你县按要求编入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规定拨付使用。
平顶山市财政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