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河南江苏湖北3省 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005452364/2017-00001 发布部门: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7-06-25
发布部门: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7-06-25 视力保护色: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部分地区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7〕18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6日起在河南省,6月7日起在江苏省和湖北省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