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局2018年全年重点工作安排
文号: 索引号:770859874/2017-00001 发布部门:市国资局 发布日期:2017-12-25
发布部门:市国资局 发布日期:2017-12-25 视力保护色:
1、强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全市共有“僵尸企业”56户,计划2018年9月底前完成市属及县(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2、积极支持驻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推进全市14家驻平央企分离移交。
3、“四馆一中心”项目建设。
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措施安排,配合有关单位,按照确定的项目推进计划推进。
4、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全面完成2018年所监管的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5、全面完成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6、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7、薪酬分配工作。
按照分类管理要求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年薪制企业负责人实行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完成对监管企业业绩考核。
8、国有资本收益工作。
积极开展国有资本收益工作。依据《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督促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将市国资局持有的38%国有股权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足额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