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审计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指导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审计局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人员83人,离退休人员4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属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47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0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89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23.87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7.06万元,占28.81%;商品服务支出93.4万元,占4.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21万元,占26.66%;项目支出913.83万元,占48.13%,主要项目是审计工作专项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0.16万元(1批次,1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0.69万元,出国(出境)费0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用1.65万元(1批次,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96.33万元,出国(出境)费0万元。2015年与2014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37.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为领导重视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6.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7.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