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005452620/2017-00033 关键词 关于深入开展创卫“五个一”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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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卫“五个一”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005452620/2017-00033 发布部门:市爱卫办 发布日期:2017-11-10
发布部门:市爱卫办 发布日期:2017-11-10 视力保护色:

各创建责任单位:

为着力解决影响创卫复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创卫复审整改攻坚,经市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卫“五个一”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范围及对象

(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主要创建责任单位。

(三)城区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二级机构和区直部门。

(四)其它需纳入竞赛活动的单位。

二、竞赛内容及标准

每轮竞赛在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辖区各选取五个项目作为竞赛内容。如:创建氛围营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含早夜市及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及病媒生物防制;区域整治(含社区庭院、城中村及窗口单位)“五小”门店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竞赛内容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确定。对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主要创建责任单位的评比,根据本周期职责履行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效进行考评。

竞赛标准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集贸市场、城中村、餐饮和“五小”整治标准附后。

三、评比及奖惩办法

(一)每轮以两周为一个竞赛周期,实行指挥长带队检查点评制度。每轮竞赛的最后一个周六,由指挥长带队检查点评各区及主要创建责任单位“五个一”竞赛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本周期工作进展较好的城区和市直单位挂红旗、通报表扬,进展较差的城区和市直单位挂黑旗、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二)每四轮进行一次奖惩,对在竞赛中五个竞赛单元综合完成任务较好,成效明显,排名靠前的城区、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2万元;对在竞赛中综合完成任务较差,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城区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人民币10万元、2万元。责令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做表态发言。

四、建立创卫“五个一”竞赛问责机制

在竞赛开展过程中,对下达的任务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作迟缓、效果较差、与创卫标准差距较大的,除在检查评比中挂黑旗外,还要给予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所在单位写出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于不能及时整治,整改不到位,脏乱差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分管领导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全市通报。县(处)及干部由市创建办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责任追究;科级(含)以下干部责成各区、市直部门进行问责,并限期报送问责处理结果。

五、层层开展“五个一”竞赛活动

各区及市主要创建责任单位也要层层开展“五个一”竞赛活动,实行上下联动,动员全民参与。各区组织对辖区内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开展竞赛评比,市主要创建单位组织对二级机构开展竞赛评比,每两周将评比结果上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本辖区内单位进行检查评比排名,评比结果由各区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评出的黑旗单位,与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进行挂钩,是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一次黑旗责令整改,两次黑旗的单位,由市爱卫会上报命名单位予以撤销荣誉。

五、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创卫“五个一”竞赛活动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功经验,也是把创卫复审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力抓手,更是扭转我市巩固国卫落后被动局面的有效举措。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定信心,克难攻坚,重点突破,不断推动创卫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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