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管理处(办):
为了完善各类市场行业规费收取、市场设施承租与租赁情况,根据中心年度工作安排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由经营科、监察室、财务科组成工作组,针对所管市场各类收费及合同管理进行征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征稽领导小组
为切实促进市场各项规费征稽工作落实到位,中心将成立征稽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军 中心主任、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刘宏伟 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成 员:经营科、监察室、财务科、各管理处(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办公室设在中心经营科,科长刘江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征稽时段
(一)各单位针对各类收费情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进行自查,查缺补漏,按照表格逐户登记。并对各类收费、合同复印件、收费登记表、市场平面图及汇报材料于自查结束后5日内以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三份上报中心经营科。
(二)中心征稽领导小组将根据上报情况与自查结束后进行抽查,抽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报中心党组视其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各市场管理处(办)自2018年1月1日起每月28日前将市场经营户统计表及汇报材料以电子档形式上报中心征稽办公室,中心征稽领导小组将对各辖区市场内收费情况一季度一普查。
三、征稽内容
各单位目前收取所有规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执行定费、调费、请假审批等规定情况;物业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各项规费收取是否使用中心提供的票据,包括卫生费、固定经营户基金专用票据、基金定金票据、内部收款收据等;是否存在固定经营户使用定额票据情况;是否存在少收、漏收、收费不开票,以吃顶费、以物顶费等违规违纪情况(所查市场包括联建、联营、承包市场);各单位设计市场平面图、建立台账,台账编号、门牌号、摊位号在平面图上显示平面图上的编号一致,并建立电子版面,能在电脑中清晰显示各商户的收费情况,平面图包括办公用房。
四、责任追究
中心征稽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各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中心征稽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对违法问题将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平顶山市市场经营户统计表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