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管理 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 岗位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文号: 索引号:000scfzzx/2017-00006 发布部门:市市场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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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充分调动我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晋升原则
在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级晋升。
二、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申报原则
按照人社局设定的岗位情况和岗位比例,凡有空缺名额分配到各处及机关,各处及机关按条件标准、规定办法,由各处及机关组织审核评定上报。
四、申报晋升条件
1、在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
2、专业技术岗位需所在单位下文同意聘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须在本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
五、晋升实施办法
符合申报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由各管理处人事部门按取得资格等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审核评定并按程序办理。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