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刘颖
发布部门:市监察局 日期: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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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历:
刘颖,女,1967年3月生,汉族,河南舞阳人,大学学历,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9-1986.07 郑州煤炭工业学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86.07-1989.12 平顶山矿务局地质处财务科科员
1989.12-1993.06 平顶山市监察局科员
1993.06-1997.06 平顶山市纪委科员(其间:1994.08—1996. 12在中央党校涉外 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6-1999.12 平顶山市纪委副科级检查员
1999.12-2001.05 平顶山市纪委正科级检查员
2001.05-2004.08 平顶山市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副主任
2004.08-2006.12 平顶山市纪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主任
2006.12-2009.12 平顶山市纪委常委兼廉自办主任
2009.12-2011.04 平顶山市纪委常委(正县级)
2011.04-2014.09 平顶山市纪委副书记
2014.09- 平顶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领导分工:
主持市监察局全面工作,协助书记负责市纪委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