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民族
平顶山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是全省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省辖市之一。全市有48个少数民族,共计7701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其中回族人口居多,总计60014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7.9%;满族8609人;蒙古族6025人;其他45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总计2369人。在平顶山市,少数民族的分布具有大分散、小聚居、城镇少、农村多的特点,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全市有3个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即叶县、郏县、湛河区;有2个民族乡即叶县马庄回族乡和郏县姚庄回族乡;少数民族人口占30%或300人以上的行政村64个;民族学校18所(回中2所、回小15所,蒙古族小学1所)。
宗教
平顶山市传布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5种。全市有信教群众近5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4%。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全市有正式开放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70处。其中佛教寺庵61座,道教宫观73座,伊斯兰教清真寺61坊,天主教堂2座,基督教堂点273处;建立爱国宗教团体4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35个,各类教职人员14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