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6个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组
文号: 索引号:005452065/2017-00036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9-12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9-12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一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具体职责,通过定期通报大检查开展情况和跟踪督办等举措,营造氛围、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各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大检查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等实行跟踪督办,查处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对各县(市、区)、各相关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调度统计,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各个专项工作组掌握的信息,研究制定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大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进迟缓、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